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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網絡發展的時代,很多交易給人們帶來了方面,也有一定的負面問題,需要大家共同監管,一到暑假、寒假的時候代寫作業成為一些人謀取暴利的手段,這些人無視小孩的身心發展健康,在網絡上為小孩代寫作業,已經成為社會必須關注的問題,金佳言代寫公司作為正規代寫公司從來不參于這類代寫工作,在此溫馨提示各位家長,如果您發現您家小孩找人代寫作業,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,根據民法通則第58條規定,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行為,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,民事行為無效。無效的民事行為,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。第61條規定:“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后,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,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。”據此,作為兒子的監護人及法定代理人,你有權要求代寫機構或個人返還小孩所交的費用。一方面,根據民法通則第12條第2款規定:“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,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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